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江苏省商业网点管理条例,以及江苏省商业规范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市***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4年4月22日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将第十条修改为“本市统计调查项目由市、区人民***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
3、第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及时拆除废弃管线的,由规划部门责令管线单位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取***等措施。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本市城区规划区域内的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方便居民生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市场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河北省商品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3、《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规定》《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技术规定》有提及商业网点,其他具体规定暂时没看到。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服务生产经营,方便居民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网点建设和管理,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和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促进生产发展,方便人民生活,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六条 由中环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免征城市配套费、商业网点配套费、人防设施配套费以及各种增容费、管理费等。
市房管部门用租金、换建费、补偿费和国家专项建房补贴资金进行新建、翻建的住宅,免收配套费。由省市专项投资修建的中小学校舍和教工宿舍,免收配套费。
市(州)、县(市)人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第五十条环境卫生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江苏省商业网点管理条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江苏省商业规范、江苏省商业网点管理条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