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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影视拍摄管理制度-商业影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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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电视剧备案实行几级管理

各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分级。中国香港分四级:第Ⅰ级:适合任何年龄的人观看。第Ⅱ级:儿童不宜观看。其中:(1)第ⅡA级:儿童不宜——在内容和处理手法上不适合儿童观看;影片可能使用轻微不良用语和少量***、性暴力及恐怖内容,建议有家长指导。

第一条 为加强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管理,促进影视节目创作的繁荣发展,提高影视节目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影视制作经营机构,是指从事电视剧、电视综艺及电视专题节目和动画故事节目的制作、***、发行等活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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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备案乎涵盖络电影、剧、综等所有视听节。、备案登记需说明思想内涵,与电视剧标准统。

不是的,那个只是发行证的许可号,与是什么版本无关。在我国,国产剧、合拍剧的拍摄制作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以及内容审查和发行许可制度。未取得发行许可的电视剧,不得发行、播出和评奖。

申请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二)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三)地(市)级以上电视台;(四)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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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管理规定

电视剧制作是指摄制电视剧的艺术创作活动。第三条 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全国电视剧制作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电视剧制作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任何单位制作电视剧,必须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下称许可证)。第五条 许可证分长期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两种。

审批《电视剧制作许可证》,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定的电视剧制作发展规划。第九条 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批。《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另行制定。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另行制定。 制作电视剧实行出品人(即制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出品人对本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全部制作活动负责。制作电视剧应当实行科学的成本核算,并接受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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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电视剧由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制作,但须事先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

第十一条 依法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无需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各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总政艺术局,中央电视台,中直各有关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统一汇总报备剧目,发送电子邮件至广电总局接收全国各管理部门备案材料的专用电子信箱,带有签章的文件需同时传真至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规划处。

电视剧下架的原因—违反管理规定:有犯罪就必须有警察,***情节不能是社会原因。《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电视剧不得载有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视频最严新规。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内容审核标准细则》100 条。《规范》强调,合理设计智能推送程序,优先推荐正能量内容;建立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短***。首个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一般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证件(或审查修改意见)制作与送达、结果公开。

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对于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广电总局一再重申《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2006年5月22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2号)中的有关法规,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电影片的备案(立项)、制作、审查、公映等环节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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