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商务部单项商业预付卡管理,以及商务部 单用途预付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9号公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分总则、备案、发行与服务、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42条,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2、年《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是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市场准入、严格监督监管、严格科学退出。
3、单用途预付卡是商业预付卡的一种,它是由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用的一种预付卡。
4、本办法所称预收资金是指发卡企业通过发行单用途卡所预收的资金总额,预收资金余额是指预收资金扣减已兑付商品或服务价款后的余额。第二十六条 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
5、法律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履行提示告知义务,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内容。
6、举报投诉受理依据 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举报投诉受理依据 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单用途预付卡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该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发行主体:该管理办法通常对预付卡的发行主体进行了规定,包括企业资质、经营范围等方面的要求。发行方式:该管理办法通常对预付卡的发行方式进行了规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对象等方面的限制。
为响应商务部预付费卡相关管理政策,落实有关部门对预付费卡商品的管理要求,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京东平台将对预付费卡商品进行排查、治理,规范预付费卡商品的发布和经营。
第一条,为规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防范支付风险,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10 〕第 2 号公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支付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
目前,针对单用途预付卡的规定,在国家层面只有一部规章——2012年11月施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刘俊海表示,随着时间推移,《办法》存在滞后性,仅涉及“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三个行业,对其他近年来兴起的预付卡消费行业并未覆盖。
《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的省级地方***规章,具体参考如下:完善协调机制。发挥好省、市、县地方各级***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制定配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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